这一点在网络大电影和
我们去年看到,整个内容创业一片欣欣向荣、呈现爆炸式的增长。我签了很多创作者,其中好多都是咨询类公司的CEO。站在这个阶段看将来,没有办法让我确定是不是对,只有信或者是不信。因为服务全部是通过人来传递,非常不好标准化,难以管理,本质上它是调动主观能动性的事情。内容生产者的价值原来是被高度低估的,现在正进入一个合理定价的过程。而homevideo进中国的时间太短,比美国晚2
同样的质量,同样的面料,款式变化一点贴在不同的牌子就是不同的价格,(同行也许会拍砖,但事实便是这样)。如果卖的不是知识而是汉堡、衣服、化妆品,卖假货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但是光天化日之下把这些假知识拿出来标价卖,好像没什么人管,这让人很遗憾。 最让我意外的是,这篇文章还是根据吴晓波在喜马拉雅上的一个付费订阅栏目上的内容整理出来的,